各学院:
根据陕学会〔2019〕11 号《关于开展“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精神和学会工作计划,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个人,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可申请教育成果奖,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或已申报国家或省部级教学成果或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
教育成果奖以书面材料申报。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
三、申请程序及要求
1.申请材料成果奖申请:①填写成果奖基本信息、主要完成人(限5人)信息、主要完成单位(限3个)信息。②申请书正文,同成果报告、佐证材料等一并上报。
2.单位审核教育成果奖推荐单位的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推荐单位对申报成果应组织专家鉴定,并经过审核。
3.材料上报
学院审核通过的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一)一式二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件二)一式三份、附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送研究生院培养科。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联系邮箱,并注明“申报优秀成果奖”(学院),附件材料电子版无需上报。
四、材料审查
研究生院收到书面“教育成果奖申请书”后完成形式审查。
五、评审及公示
1. 2023年4-5月,组织专家评议。
2. 2023年5月对拟推荐成果进行公示。
3. 2023年5月报送省学会。
联系方式:
联 络 人:梁老师 029-86168201
联系邮箱:376810868@qq.com
附件:
一、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二、《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
三、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3日